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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清河区招聘事业单位 “双选双管”青年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要求,强化在经济工作一线培养历练青年人才,进一步拓宽年轻干部储备渠道,有效解决企业人才招聘难题,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清河区人才需要,决定开展2023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双选双管”青年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青年人才1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取得其他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 15日(含)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岗位专业条件参考附件2《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4日17:00。

 

  1.报名。报考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审查(初审)。初审在网上进行。审查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于2023年11月20日9:00至2023年11月2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5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二)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综合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政策咨询电话:024-72115125,咨询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和休息日除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双选双管”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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