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均纳入人员总量控制数。现制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胜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东距秦皇岛市委市政府6公里,西距北戴河火车站3公里,南距北戴河海滨9公里,北距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公里。
学院建校于1981年,由“中国环保之父”曲格平先生创建,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
学院现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等11个教学单位;设有环境教育研究所、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环境法咨询与服务中心等9个研究所;设有河口与海岸带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1个科研机构。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干学科,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学科发展格局,建设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保护支撑类”、“环境人文艺术教育类”三大学科专业群,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在北戴河这方沃土,学院将努力建成“环保理念践行与示范基地” “全国环境教育培训基地” “环保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和 “环保新技术新设备展示基地”,期待有识之士的加入,共同为国家生态环保事业,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92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https://hebuee.edu.cn/)及合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系统入口网址https://zp.hebuee.edu.cn/)提交报名材料,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时--19日17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通过我校公开招聘系统填报信息,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资格证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从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提交(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需同时提交组织关系材料或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某一研究方向的,需同时提交研究方向证明)。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或经公开招聘系统邮件通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系统,以便及时获悉通知或有关事宜。由于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主要为行政能力测验与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实行满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s://www.hebuee.edu.cn/)公布,并通过我校公开招聘系统通知考生。
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可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学校网站(https://www.hebuee.edu.cn/)公布,同时在学校行政办公楼显著位置张贴。
4.面试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通过的面试人员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在开考比例以内者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s://www.hebue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https://www.hebuee.edu.cn/)和合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我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70(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