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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厢镇关于公开招聘 经济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镇级普查指导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023年安溪县城厢镇关于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

5.参加过各类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报考人员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聘用时限

聘用时间为1年。具体时限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原则上聘用期间不得提前辞职。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8:00起至2023年7月7日下午6:00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x.kaowu.cn),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

2.报名程序:

(1)注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3.报名材料:

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未获得者可不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1份。

(三)资格初审和面试通知书的领取: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初审,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最终审核。

打印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接收到通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证件、信息及其它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2.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不进行笔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评价。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上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有村(社区)工作经验;(4)退伍军人;(5)取得较高学历的;(6)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7)学位及学位个数多的。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安溪县城厢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凡超过规定的集中时间15分钟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核

1.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将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政审考核。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格复核和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格复核政审考核材料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3.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

(三)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将具体安排工作岗位,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薪资待遇

①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②薪资待遇为4000元/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生在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通知、通告等将通过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联系电话:0595-68782166。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城厢镇纪委、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3256732。

(五)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安溪县城厢镇关于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岗位信息表》.xlsx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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